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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时间:2018-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公益诉讼的重大意义,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把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和北京冬奥会筹办工作,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力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大力推进文化教育体育强省建设,奋力开创新时代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

  《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扎实推进我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展开。要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努力营造天蓝地绿水秀的自然生态环境,突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要紧密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办案力量,促进公益诉讼工作与其他检察工作协调发展。要严格遵循司法规律,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基本要求,坚持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公益保护中的特殊定位和职能优势,依法规范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要加强与周边七省(区、市)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探索开展与审判管辖相协调的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改革,保证案件公正高效办理。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公益诉讼工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公益诉讼工作水平。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研究公益诉讼审判工作职责任务,准确把握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机关的特殊性,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要提高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效率,依法及时受理,及时开庭审理,及时公正裁判。要健全完善案件受理、管辖、审理、裁判、执行程序,针对举证责任、证据规则、庭审规范等方面的新情况,妥善处理公益诉讼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程序和实体问题,不断完善诉讼机制,提高司法效率。要加强裁判执行工作,依法排除妨碍和干预执行的行为,建立执行情况评估、强制执行等机制,确保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

  《通知》提出,各级行政机关要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切实发挥保护公益主要承担者的作用,增强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对于检察机关已经立案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需要行政机关配合调查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积极配合。对照检察建议全面自查,应当自收到检察建议书后30日内,将办理情况书面回复检察机关。要充分尊重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提起公益诉讼权力,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检察机关撤诉,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认真做好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不得拒绝或者无正当理由延迟答辩举证,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人民法院裁判生效后,被诉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自觉履行。

  《通知》明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作,需要各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要加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日常联系沟通工作机制,构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平台,增进理解,达成共识。要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推动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全面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要加强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共同开展对公益诉讼理论和实务问题研究,健全完善公益诉讼案件诉讼和审判工作机制,协调做好案件的起诉、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等工作,共同履行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职责。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党委研究议题,保障公益诉讼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监督,定期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专项报告,适时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督促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明确承担公益诉讼的组织机构,加强公益诉讼队伍建设和人员力量,选调员额检察官,招录行政法律、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充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专业队伍。各级政府要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所需的有关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河北检察微信公众号)   

 

   文章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河北省委省政府下发通知 要求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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