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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化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3-25  作者:  新闻来源:本院原创  【字号: | |

隆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7日在隆化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隆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宏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隆化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意识形态建设,强化责任担当,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不断更新执法理念,以规范司法为抓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以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为保障,服务做好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风险防控三大攻坚战,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严格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依法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9件223人,批准逮捕133件16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77件371人,提起公诉241件323人。切实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依法对不构成犯罪或犯罪证据不足的作出不批准逮捕46件56人,不起诉9件12人。加强与监察委的工作衔接,规范移送职务犯罪流程管理、受案标准、备案审查等工作,共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其中,2件县法院已判决。

  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制定《隆化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干警设点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向看守所在押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深入到重点乡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进行法治宣传、摸排案件线索。由我院牵头,与法院、公安联合制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工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各司其职,统一认识,保障案件质量。针对涉黑涉恶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侦查,规范和引导侦查取证工作,严格依法审查涉黑涉恶案件,对案件定性既不降格也不拔高,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涉恶案件2件9人,其中,1件5人正在审查起诉;步某等4人涉恶团伙涉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盗窃罪一案,县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

  打造一站式检察服务窗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我院以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切入点,通过12309检察服务大厅、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打造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综合服务网络平台,着力营造手续简便、高效务实、公开透明的检察服务环境。依托检察机关官方网站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发布微博微信592条,搜狐客户端发布信息349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52条,法律文书226份,录入电子卷宗273卷,受理律师预约113人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条,让广大群众更加便捷地了解、监督检察工作。强化涉检信访案件化解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访人答复化解、息诉罢访工作,受理控告、申诉案件11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5件次,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加强整体谋划,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以“走近公益诉讼,检察与您同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检察新增公益诉讼职能,对于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不依法履职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积极主动向县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争取县委支持,隆化县委印发了《中共隆化县委关于支持县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配合,把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服从服务于全县工作总目标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举措。为了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保护英烈的职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我院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张家口市怀来县检察院共同签署《英雄董存瑞军地跨区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实施办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军地司法协作,共同保护董存瑞烈士英雄形象,传承和弘扬董存瑞烈士精神。

更新执法理念,突出监督重点。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通过调查走访、调取相关行政执法卷宗的形式获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2件。其中,针对县域部分网络订餐商家存在证照不符、无证经营等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均已按期回复,让网络订餐更安全。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小餐桌”问题开展专项监督,调查发现,“小餐桌”存在卫生状况不达标、经营者无小餐饮登记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行政执法机关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监督检查,维护托管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针对党委政府关心、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森林资源、非法占用农用地、水环境污染等问题开展检察监督。注重整合内部办案资源,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互通案件办理信息及案件线索,为开展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提供信息资源保障,依法审查起诉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3243人。建立与县森林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增强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效果,针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现已回复9件,使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恢复。

三、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立案监督。不断完善案件线索发现和监督纠正机制,重点监督侦查机关有案不立、违法取证等问题,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99人。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农检察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深入乡村宣传,加强案件线索收集。坚持把监督工作落实到办案的每个细节,重点审查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注重对案件事实证据的审查,在办案中发现张某伪证案,依法予以立案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不断提升公诉人证据意识和审判监督意识,组织开展观摩庭3次。通过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提请刑事抗诉56人,其中,张某诈骗案经过抗诉,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张某有期徒刑1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的原判决,改判张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通过严把审查起诉关口,追诉漏犯4人,追诉漏罪3件。认真落实检察长带头办案和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检察长亲自出庭支持公诉,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6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定期对看守所开展专项检查,注重加强节假日、重要时期的安全防范监督,进行安全防范检查15次,发检察建议9件,确保监内安全、无事故。强化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对在矫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走访约谈,查阅相关档案,针对个别在矫人员档案填写不完善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4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13人,保障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认真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活动,完善档案录入工作,提出纠正违法意见22件。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开展“强化非诉执行监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检察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受理范围、条件以及办案工作流程,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知晓度,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3件,针对民事审判活动、执行活动中存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7件。以息诉化解社会矛盾为目标,加强释法说理,认真做好当事人心理疏导工作,受理民事申诉案件10件,通过依法审查,向市检察院提请民事抗诉2件,均获市院支持。办理息诉案件5件,防止出现缠访、闹访等现象。

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监督。注重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邀请县委政法委、县妇联、团县委、县教育局相关单位负责人和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20余人参加,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促进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爱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普法力度。严格执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059人。按照上级院要求,积极开展清理有毒“水晶泥”专项行动,我院未检科干警深入到县直幼儿园、各小学开展校园巡讲活动,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行政执法人员对校园周边94家商铺进行清查,扣押涉嫌“三无”的硼砂水37瓶、硼砂粉41盒,水晶泥852个,立案处理6件,用实际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根据河北省检察院《关于全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辖区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的通知》要求,县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分别兼任辖区内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为在校师生上法治课,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四、坚持以党建带队建,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我院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建设,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 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写心得、查问题、抓整改、上党课、纠四风等活动。注重发挥院领导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检察长亲自上党课,带领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运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与张家口市怀来县检察院共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缅怀存瑞先烈”检察文化共建活动,让红色文化成为促进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坚定广大检察干警的理想信念。认真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组织干警到帮扶村进行走访宣传,把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宣传到每一户贫困家庭,了解贫困户的需求,及时做好反馈,为脱贫工作打牢基础。

坚持人才强检战略。制定全年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干警参加省、市检察院开展的各类专题培训活动50余次。大力培养业务骨干,通过业务竞赛、案件研讨、观摩庭等活动,不断提高干警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我院两名干警在第九届河北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征文活动中荣获三等奖。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从优待检,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从生日慰问、落实年休假制度、鼓励学历再教育等方面入手,落实检察干警待遇,体现人文关怀。加强对员额检察官办案的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案件管理中心职能作用,按季度通报案件办理及信息公开情况,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对执法办案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及时向办案部门、办案人员发送期限预警通知,促进执法规范化水平和办案效率的提升。

从严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一岗双责”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突出对班子成员、关键办案环节的监督,坚持重要事项、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对有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干预和处理。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加大检务督察力度,确保干警不踩纪律红线、守好法律底线,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未出现违纪违法行为。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有力领导,离不开县人大的有效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与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时代赋予了检察工作新的使命,我们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把握不够,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二是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新增职责尚未全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推进, 检察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立足宪法定位,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县委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全县重大战略实施,深化检察改革,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加强意识形态建设,打造新时代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检察队伍,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以更实的举措护航美丽幸福新隆化健康发展。紧紧围绕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幸福新隆化,找准检察工作着力点,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民生检察工作,开展涉农扶贫领域检察监督,依法打击侵害农民权益的犯罪。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守护绿水青山,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生活。

二是以更强的担当贯彻落实检察改革要求。扎实推进员额制配套改革,完善职业保障、岗位达标等工作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重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维护法治权威。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继续在惩治腐败犯罪中发挥重要作用。注重检察工作与科技装备深度融合,提升检察信息化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是以更严的标准强化法律监督取得实效。坚持把检察监督作为立身之本,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推进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监督等各项监督工作,拓宽监督思路,完善监督机制,着力在提升监督水平和强化监督效果上下功夫。注重对侦捕诉各个环节的审查监督,努力提高对诉讼活动监督的质量和效率。

四是以更新的理念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协作工作机制,注重对公益诉讼工作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学习掌握,不断提升干警办案能力。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促进依法行政,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是以更高的要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性保障和战略性任务,不断提升队伍规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树立素质兴检意识,坚持教育培训、岗位技能训练、业务竞赛等多管齐下,全面提高队伍职业素养。坚持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狠抓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抓好我院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团结带领全体检察干警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工作新发展,为建设新时代美丽幸福新隆化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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