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解决侵害未成年案件应报不报、漏报等问题,4月19日,中共隆化县委政法委根据隆化县检察院提请,主持召开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推进会。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建文同志指出,贯彻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是执行《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把握强制报告制度内容,严格落实《细则》,将未成年人保护和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会上,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飞介绍了近三年来县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并向县卫健委、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分别发放了致广大医务工作者的一封信、致广大教育工作者的一封信、致广大旅馆业经营者的一封信,对于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发现未成年人可能遭受侵害要及时报告,提升未成年人被侵害救助的及时有效性。同时,审议了县检察院提请的县监察委员会、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团县委、县妇女联合会九部门联合制发的《隆化县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参会的县纪委监委、公安局等各部门均表示将立足职能,履职尽责,加大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力度,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的职能与各单位凝聚起惩治犯罪、教育矫治、维护权益、预防犯罪的强大合力,奋力开创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