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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互联网+”时代基层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
时间:2018-06-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信息化是时代发展的趋势,更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石。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科技装备落后,工作能力就会落后。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化科技才能打开自侦部门办案完全依托口供的瓶颈。计算机数据恢复,手机数据恢复,移动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异地案件指挥系统,当这些先进的科技手段被充分合理的利用到办案工作中去的时候我们才能称之为检察工作的“互联网+”时代的到来。  

  检察信息化建设实施的必要性。 

  信息化工作是检察机关实施“科技强检”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各项检察业务的开展、实现检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充分并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建成以网络为基础、以业务为主线、以应用为核心、以安全为保障、以信息资源为载体的检察信息化综合体系,可以实现办公自动化、办案现代化,同时结合有效的管理制度,更能够提高办公、办案效率,有力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社会稳定,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   

  检察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及问题。  

  随着检察事业的不断发展,检察信息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一是认识程度肤浅、前瞻性有限。信息化虽已不再是新生事物,但是信息化除了办公自动化之外的功能,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检察机关信息化专业人才欠缺,而大部分干警,甚至领导思想中存在着只要懂法就可以胜任检察工作的偏差观念。对于怎样把信息技术运用到检察工作中来、如何用信息技术促进检察工作的发展,研究较少。二是地方财政困难,信息化滞缓。基层检察机关的经费主要靠地方财政拨款,由于财力紧张,无法专门拨付专项信息化建设经费,检察机关缺乏应有的资金支持,对科技强检的投入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虽然近几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有所增加,但对检察高科技的信息资金支付却投入有限,造成了检察技术工作高科技含量小,技术设备落后。三是技术人才缺乏,专业培训滞后。当前基层检察技术工作中普遍面临的尴尬局面就是信息化专业人才缺乏,从上到下,普遍重视的是法律专业人才,而忽视信息化专业人才。另外,检察信息化技术培训工作也仅局限于一般性的理论知识学习,没有突出重点难点,抓住薄弱环节,对高、精、深方面的培训还不够。随着电子检务工程的推进,虽招录了部分信息化专业人才,但是这部分人才大多数只负责院内网络设备运行与维护,如何将信息化技术运用到案件侦破、审查等检察工作中去,提高办案效率,才是目前“互联网+”急需解决的问题。  

  加强基层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要抢抓电子检务工程的时代机遇,把科技装备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亲自过问、亲自监督落实。积极主动地向政府汇报科技装备建设的相关情况,争取政策支持,争取配套资金和科技装备建设的立项,确保规划目标的落实。二是科技强检,提高效率。注意抓好检察技术手段的运用,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装备和专业人才,服务于检察工作,促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提高,从而带动检察技术工作的发展,加快办公自动化的进程,使用各类电脑软件,促进执法办案、举报线索、档案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三是结合实际,分步实施。一方面分析实际情况,根据原有装备的配置按需完善,对办案设备根据需求和经费保障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分阶段、有计划地实施,合理调配和整合新旧装备,提高装备使用率。另一方面,将科技装备的管理工作视为科技强检的有机组成部分,建立规范的登记管理制度,实行购置、发放、入出库登记制度,杜绝流失和损坏,定期检查,加强维护,切实保障设备的良好运行,提高使用效能。四是立足实际、加强培训。根据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实际,大力引进计算机和网络方面的专业人才。既能够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使系统发挥更好效能,也对其他干警进行使用上的指导,使更多干警最大限度发挥信息化建设的作用,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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